适用范围
1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加固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和灌浆料浆体抗折强度的测定。
2 本方法不适用于测定低强度普通水泥砂浆体的抗折强度。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抗折强度测定方法
试验步骤
1 试件养护到期后应及时进行试验,若因故需推迟试验不得超过1d。
2 在试验机中安装试件(图S.2.5)时,应以试件成型时的侧面作为加荷的承压面,并应从试验机前后两面对试件进行对中,若发现试件与支座或施力点接触不严或不稳时,应予以垫平。
3 试件加荷应均匀、连续,并应控制在1.5min~2.0min内破坏,破坏时除应记录试验机荷载示值外,还应记录破坏点位置及破坏形式。当试件的破坏点位于两集中荷载作用线之间时为正常破坏;若破坏点位于集中荷载作用线与支座之间时为非正常破坏,应检查其发生原因,并经整改后重新制作试件进行试验。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抗折强度测定方法
试验结果
1 正常破坏的试件,其抗折强度值fb应按下式计算,确至0,1MPa:
fb=Plb / bh2 (S.6.1)
式中 P——试件破坏荷载,N;
lb——试件跨度,mm;
b和h——试件截面的宽度和高度。
2/一组试件的抗折强度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一组试件的破坏均属正常破坏时,以全组测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2 当一组试件中仅有1个测值为非正常破坏时,应弃去该测值,而以其余3个测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3 当一组试件中非正常破坏值不止一个时,该组试验无效。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的来源、品种、型号和批号;
2 取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3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4 试件的编号和尺寸;
5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6 仪器设备的型号、量程和检定日期;
7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8 试件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9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10 取样、试验、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